事故隐患中的特种设备

2023-09-19
导读: 近日,金山区市场监管局在检查中发现甲公司涉嫌将一台特种设备目录外锅炉超压使用。经查,甲公司因生产需要,将其1台型号为lhs1-0.09-yq的锅炉超压使用,该锅炉额定工作压力原为0.09mpa,实际使用压力却高达0.5mpa,该锅炉实际使用状态符合tsg11-2020《锅炉安全技术规程》c级锅炉范围。该企业涉嫌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近日,金山区市场监管局在检查中发现甲公司涉嫌将一台特种设备目录外锅炉超压使用。经查,甲公司因生产需要,将其1台型号为lhs1-0.09-yq的锅炉超压使用,该锅炉额定工作压力原为0.09mpa,实际使用压力却高达0.5mpa,该锅炉实际使用状态符合tsg11-2020《锅炉安全技术规程》c级锅炉范围。该企业涉嫌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相关要求,金山区市场监管局对其立案处理。

法律分析


特种设备中的锅炉,是指利用各种燃料、电或者其他能源,将所盛装的液体加热到一定参数,并对外输出热能的设备。其范围规定为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l的承压蒸汽锅炉;出口水压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额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mw的承压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


本案中,甲公司使用的锅炉额定压力为0.09mpa,未到达特种设备目录内的参数要求,属监管范围外的特种设备,但其实际使用工作压力约为0.5mpa,超过0.1mpa,严重超压使用。上述行为违反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十四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特种设备”的规定,构成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八十三条第二款所指“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的单位生产的特种设备或者将非承压锅炉、非压力容器作为承压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的情形,金山区市场监管局责令甲公司停止使用该设备,并处罚款3万元。


安全提示


1.不得生产使用未经许可生产或非法改造的特种设备,不得虚标产品的额定工作压力或水容积。


2.锅炉使用单位应根据锅炉的出厂资料、铭牌、安全阀校验、检验报告等,了解锅炉的运行参数,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确保锅炉在规定的参数范围内使用,不得超温超压使用。


3.不得将非承压锅炉作为承压锅炉使用。常压锅炉的使用单位(如浴室、食品生产、服装、洗衣房、健身房、美容美发等行业)必须确保锅炉系统的非承压性,不得封堵锅炉透气管,造成锅炉的承压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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